close

6. 當移民局要開始審核你的申請時

他們會連絡你(email/信件)
並開始要求一些附件資料
交出申請表格後 會有通知 告訴你 你的申請等待時間大約多久
(移民局有提供大約的等待時間

台北地區的統計資料
30%的申請在28個月內審核結束
50%的申請在30個月內審核結束
70%的申請在32個月內審核結束
80%的申請在33個月內審核結束

在這段等待時間 就可以開始著手準備附件資料喔

● 健康檢查(Medical exam)

加拿大移民局有指定醫院 不能隨便自己找醫院唷
在高雄、台北、台中都有(指定醫院清單

● 警察紀錄/良民證(Police certificates)

恩.. 光你自己說是好人不夠 要拿出好人卡才能證明..

你或一起申請的家人18歲之後
曾經連續居留六個月以上的國家都要去申請一份警察紀錄

如何申請世界各國的警察紀錄-點我
台灣警察紀錄申請辦法-點我

台灣申請警察紀錄證明須準備

> 警察記錄申請書一份《至警局服務台或上網索取》
> 身份證正本及影本,或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一份
> 證書費一份250元
> 如為外僑須附護照、居留證、居住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

辦理方式(全省連線可跨區辦理)

> 本人親自申請《夫或妻可代另一方辦理》
> 若委託代理者,須準備一份申請人委任書《夫妻間亦同》,並附被委託人之身分證
> 網路申請
 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網站:http://www.tmpd.gov.tw
  台北縣政府警察局網站:http://www.tcpsung.gov.tw

* 備註:親至各縣市警局申請者,提供郵寄服務。網路申請者,需備妥身分證明自行取件。

注意事項

> 住國外者,請附境管局旅客出境證明書
> 如現旅居國外,或曾在國外停留三個月以上,須附護照影印本,英文姓名須與護照相同
> 辦理地點:請至各縣、市政府警局申請
> 辦理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(早上八點半至下午五點)
> 工作天:從申請日算起約四天可完成

辦理地點:

>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:2381-7494
  地址:台北市延平南路 96 號(延平南路、中華路口,捷運西門站出口 5)
> 台北縣政府警察局:8072-5454 轉 4086
  地址:板橋市府中路 32 號(捷運府中站)
> 基隆市警局外事課:2426-8181~5
  地址:基隆市信二路 205 號
> 桃園縣警察局外事課:(03)3327106~9
  地址:桃園市縣府路 3 號
> 新竹縣警察局外事課:(03)5511153
  地址: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 12 號
> 新竹市警察局外事課:(03)5224168
  地址:新竹市中山路 1 號
> 出入境管理局:2388-9393
  地址:台北市廣州街十五號

● 語言測驗
  若辦事處未要求 則非必需 不過如果繳交有幫助(如果你考的好的話啦)

加拿大移民局承認的測驗

英文:IELTS: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
   IELTS 一定要考 Grneral Training 的喔 一定唷!!
  (竟然忘了註明 謝謝網友 Ben 的提醒)
   在台灣負責舉辦雅思(IELTS)的機構:
   澳洲國際文教中心(IDP)英國文化協會( The British Council)

法文:TEF: Test d’évaluation de français
   在台灣不知道哪兒辦的 =..= 有誰知道分享一下吧...
  (額外的東東..)

7. 送進附件資料後 就是等待通知嚕

衰一點 可能會需要面試
最後 就是等待移民局的決定嚕

如果審核通過 就要繳交永久居留權利金
(忘了說明咩? 點這兒回去看 在第三步驟)

● 誰有問題?

最多人問好像就是〝技術移民要不要做移民監?〞

什麼移民都一樣,剛辦好都只有永久居留權而已 也就是拿到所謂的楓葉卡
申請到楓葉卡 並不是就萬事 OK 了唷 要維持自己在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
拿到楓葉卡超過五年的 要在從現在回推五年內 保持自己在加拿大境內的時間超過 730 天
拿到楓葉卡未超過五年 要證明你在未來五年 會在加拿大居留超過 730 天
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newcomers/about-pr.asp#keep_status
否則 加拿大政府 可是會跟你說掰掰的(犯下重大刑案也有可能會取消你的楓葉卡)

至於要申請成為加國公民的話 就要在加國居留一定時間(四年內住滿三年)
P.s. 可以連申請通過前居住加國的時間都計算入內
(申請公民的條件: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citizenship/become-eligibility.asp

舉例說明一下四年內住滿三年的意思
假設 我想要在 2008 年 10 月申請公民 那麼往回推四年
我就必須要在 2004 年 10 月 ~ 2008 年 10 月之間
在加拿大境內住滿三年 才有資格申請公民

另外 移民局有整理出一些常見問題-點我

● 相關連結

加拿大技術移民說明(一)了解基本步驟
加拿大技術移民說明(二)申請資格
加拿大技術移民說明(三)開始申請-簡易程序(一)
加拿大技術移民說明(四)簡易程序(二)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osette1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9) 人氣()